科研平台資助計劃——研發類平台
(2025年度)
申請日期:2025年4月23日至6月13日
重要提示:申請實體須於截止日前(辦公時間內)將已作簽署之項目計劃書紙本文件及相關附件遞交至本基金。
為配合國家政策及特區政府施政方針,支持研發類科研平台在澳門的建設及運作,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科技基金)根據《科研平台資助計劃》第二章第二條規定,編制本申報指南,以規範研發類科研平台的資助申報工作。
一、管理
- 申請與受理、評審與批准、實施與管理以及結題均按現行《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規章》、《科研平台資助計劃》及本指南進行管理。
- 獲確定立項支持平台的依託單位,需與科技基金簽訂《資助同意書》。
二、支持領域
- 集成電路領域:基於國家戰略及澳琴產業佈局,聚焦特定領域算力需求,建立基於可程式晶片/FPGA的開發平台,研究基於RISC-V開源指令集的軟硬體加速技術,聯合國內外優勢機構共同攻關硬體架構、軟體演算法等核心技術,推動產學研協同創新,加速半導體技術研發與應用轉化,協助整合電路產業與AI加速的創新與升級。
- 智慧康養領域:基於本澳人工智能、護理及社工等的優勢科研力量,聯合內地重要科研機構,結合本澳社會需求,開發智慧康養新技術、新裝備和新標準,促進跨學科融合創新,推動科研成果向普惠化、智能化康養服務體系轉化。
- 先進材料領域:基於本澳在發光二極管為核心的光電材料領域的優勢,發揮本澳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平台的作用,與葡語國家相關領域重點科研機構合作,圍繞新型顯示材料、新型發光器件等前沿方向開展聯合研究,推動光電材料技術創新、國際化與產業化應用,培育澳琴高附加值產業鏈。
- 生物醫藥領域:基於本澳優勢科研力量,吸引國內外知名上市企業提供相關先進儀器設備,聚焦高通量測序與空間轉錄技術的研發,構建生物樣本庫,為生命科學、精准醫學等領域提供創新工具,助力生物光學技術跨學科突破。
- 澳門科學衛星應用領域:基於澳門科學系列衛星的高精度磁場測量數據,發揮澳門在中國對外科技交流平臺的作用,與國內外相關領域的機構合作,通過高精度衛星地磁數據科學研究,開展模型構建、技術開發、算法研發、軟件開發、實驗驗證等方面的工作,推動高精度地磁探測數據在國民經濟中的廣泛應用。
三、資助金額
集成電路領域、智慧康養領域、先進材料領域,以及生物醫藥領域申請資助金額上限為2,000萬澳門元;澳門科學衛星應用領域申請資助金額上限為3,000萬澳門元。
四、申請條件
申請者為該平台的依託單位,且該平台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部委批准建立(本次申報不適用);
- 正在接受科技基金《實驗室與研發中心資助計劃》資助的平台且於今年結題(本次申報不適用);
- 與上市企業、內地的國家大基金投資的企業、內地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或國家級專精特新企業合作建立;
- 與內地的國家級科研平台 合作建立;
- 與最新版Times、QS、US News或ARWU任一綜合排名前100位的國内外高等院校合作建立;
- 與參與"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的葡語國家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且該高等院校在最新版Times、QS、US News或ARWU任一綜合排名須列入該國排名的前10位;
- 澳門科學衛星相關應用領域的科研機構。
五、申請要求
- 依託單位應承諾實現該平台長期運轉,在人財物上予以支持。
- 該平台應具備獨立且集中的實驗場地、實驗儀器設備等科研實驗條件,以開展建設及運作。
- 該平台主任應為依託單位的架構成員或正式職工,是相關領域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依託單位應賦予該平台主任在科研組織、經費使用、人員選聘、成果轉化等方面自主決策權。
六、成果產出要求
預期研究成果不限於學術性成果或應用性成果,可包括論文、著作、研究(諮詢)報告、專利、人才培養、軟件、硬件(原型、樣機)、技術標準、配方、新材料、新工藝等。
七、申請的提交
- 申請者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任一正式語文或英文撰寫申請書。
- 申請者須於截止日或之前將申請卷宗送交科技基金。
八、其他事項
凡本指南未有規定的事宜,適用現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資助制度》、《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章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規章》,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的《受資助活動或項目查驗指引》、《公共財政資助程序中關聯交易的監察指引》,科技基金的《科研平台資助計劃》、《科研項目的商定程序指引》、科技基金其他相關的資助規則或指引,以及獲批給後所簽署的《資助同意書》等文件的規範。
九、下載區
內容 |
下載 |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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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研發類平台)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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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
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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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下載(Word版) b,下載(pdf版) |
預算表(申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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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下載(Excel版) b,下載(pdf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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