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科研資助
申請期: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重要提示:申請實體須於截止日前將已作簽署之項目計劃書紙本文件及相關附件遞交至本基金。

申請金額:
1. 不超過$1,000,000.00(澳門元壹佰萬元)的項目申請(由行政委員會審批)。
2. 超過$1,000,000.00(澳門元壹佰萬元)的項目申請(由信託委員會審批)。
 
資助項目申請:

       登入網上資助申請系統
 


計劃簡介

(一)  宗旨

旨在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發展政策的目標,對有助於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研實力、創新能力及競爭力的各類項目提供資助。

(二)  資助對象

1. 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監督的高等院校;
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科技研究開發活動的實驗室或其他實體;
3.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註冊的非牟利私人機構;
4.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註冊的商業企業主或商業企業;
5.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研究開發的研究人員。

(三)  資助項目

1. 有助普及和深化科技知識的項目;
2. 有助企業提高生產力和加強競爭力的項目;
3. 有助產業發展的研發、推廣、創新項目;
4. 有助推動研發成果轉化的科研項目;
5. 有助推動對外科技合作的項目;
6. 推動對社會經濟發展優先的科技轉移的項目;
7. 專利申請。

(四)  ‭申請項目類型

參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分類,申請者須從中選擇申請項目所屬類型:
1. 基礎研究類:為了獲得關於現象和可觀察事實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識而開展的項目;
2. 應用研究類:具明確研究目標及創新性,為將基礎研究的發現推向應用而開展的項目;
3. 試驗發展類:面向實際應用,為產生新的產品、材料、裝置、工藝、系統及服務等而開展的項目。具體包括產學研合作、企業研發及臨床研究等。

(四)  ‭審批標準

按6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之《資助批給規章》進行。根據申請的性質,還須選擇採用以下標準:
1. 基礎研究類:科學價值及前沿性;
2. 應用研究類:實用性及應用前景;
3. 試驗發展類:實際應用場景、技術性能指標的先進性及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四)  ‭資助的方式

根據《資助批給規章》第十一條,資助方式可分為無償及有償兩種。若為有償申請,必須提供償還擔保及說明其償還時間及期數。

(五)  項目研發期限

本類項目的最長研發期限爲3年。

(六)  申請方法

透過科技基金網上資助申請系統辦理。
關於網上資助申請系統的申請及使用辦法請參考
帳戶申請


申請所需文件及申請程序

需遞交資料

1. 申請實體之識別資料

  • 高等院校/社團/機構:

高等院校申請者,須提交申請實體的識別資料及有關的證明文件,申請實體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社團申請者,須提交1年內發出的社團登記證明書、最新刊登於政府公報的社團組織章程及申請實體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企業申請者,須提交3個月內發出的商業登記證明書及申請實體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 個人申請者提供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

2. 申請實體無拖欠澳門特別行政區稅款或社會保障供款的證明文件(3個月內發出的):申請實體可填寫本基金提供之無欠稅證明書申請表格,向財政局申請無欠稅證明書。

3. 在科學、技術及創新領域具名望的實體所發出的介紹書或推薦信。

4. 同一申請實體受公共款項資助的其他項目及其他為申請資助目的已遞交的待決申請的資料(如有)。

5. 項目小組的主要負責人和成員的身份資料及履歷,並說明其分配於執行有關項目的時間的資料。

6. 項目責任聲明書:申請實體必須對所遞交之申請文件真確性負責,聲明為該項目之原創者。

7. 按第6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資助批給規章》第二章第六條,所述之申請資助項目詳細說明(計劃書)。

* 上述文件均於網上資助申請系統內提交電子檔。

申請程序

以高等院校/社團/機構身份申請資助項目:

一、  申請帳戶的開立(成功開立可用於以後各類項目的申請及管理)

1.   高等院校/社團/機構必須事先到本基金註冊申請實體資料(帶備有效的申請實體識別資料、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文件和科研資助申請系統開立聲明書)及項目管理人員資料(帶備有效的身份識別資料和高等院校/社團/機構項目管理人員登記表)。高等院校/社團/機構必須指定最少一名的項目管理主管,該名主管須到基金進行實名登記手續以開立管理帳戶。

2.   完成註冊後,高等院校/社團/機構的項目申請人即可透過項目申請人帳戶系統開立項目申請人帳戶。

3.   高等院校/社團/機構的項目管理人員可透過項目管理人帳戶系統審核及管理所屬單位的項目申請人帳戶。

二、  網上項目資助申請

1.   項目申請人在開立帳戶成功後,可即登入科技基金網上資助申請系統填寫及提交項目資助申請。

2.   高等院校/社團/機構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擁有基金帳戶的法人代表、項目管理主管)可透過資助申請系統審核及管理所屬單位的申請項目。

3.   項目管理人員和項目管理主管負責審核申請內容,如確認沒有問題可上呈單位法人代表審核,單位法人代表最終確認並簽署的項目可提交本基金進行審批。根據單位法人代表在註冊項目管理人員時選擇的提交方式,可採用以下其中一種確認及簽署方式向本基金提交項目:

Ø  紙本方式:項目管理主管在系統提交申請後,下載系統生成之申請項目,交由單位法人代表簽署並蓋上單位印章,於限期內送交予本基金。

Ø  電子方式:如單位法人代表登記有由郵電局發出之合格電子證書並已在基金註冊帳戶,項目管理主管在系統上呈申請項目予單位法人代表後,單位法人代表可登入系統以電子方式簽署申請項目,成功簽署後有關申請項目即會送到本基金,毋須再另行提交紙本申請項目。

4.   本基金在收到申請項目後,工作人員會檢查項目卷宗是否齊備,如沒有問題將正式接受該項目的申請,並發放項目的檔案編號。

以個人身份申請資助項目:

一、  申請帳戶的開立(成功開立可用於以後各類項目的申請及管理)

項目申請人可直接透過項目申請人帳戶系統開立項目申請人帳戶。(若之前已申請高等院校/社團/機構的項目申請人帳戶,毋須另行申請個人帳戶。)

  二、  網上項目資助申請

1.   項目申請人在開立帳戶成功後,可即登入科技基金網上資助申請系統,選擇個人申請,填寫及提交項目資助申請。

2.   根據項目申請人是否擁有郵電局發出之合格電子證書,採用以下其中一種確認及簽署方式向本基金提交項目:

Ø  紙本方式:項目申請人在系統提交申請後,下載系統生成之申請項目並簽署後,於限期內送交予本基金。

Ø  電子方式:項目申請人以電子方式簽署申請項目,成功簽署後有關申請項目即會送到本基金,毋須再另行提交紙本申請項目。

3.   本基金在收到申請項目後,工作人員會檢查項目卷宗是否齊備,如沒有問題將正式接受該項目的申請,並發放項目的檔案編號。

 

申請資助批給後,申請實體必須根據《資助批給規章》第十三條,遞交申請項目工作報告書。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向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查詢 。


下載區:

內容

 
一般科研資助計劃書參考樣式
無欠稅證明書申請表格
銀行帳戶資料表格
科研項目申請-學科分類與代碼參照表
科研項目年度報告表格
科研項目最終報告表格
科研項目更改事項申請表
科研項目更改事項申請表樣式
科研資助申請系統開立聲明書
高等院校/社團/機構項目管理人員登記表
技術成熟度自評信息表範例

科研項目的商定程序指引(適用於自2023年批給的項目)

下載

執行商定程序報告範本(適用於自2023年批給的項目)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