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科研儀器設備專項資助計劃
申請日期︰2019年01月18日至02月18日
配合特區政府施政方針中有關大力促進科技創新的内容,重點支持本地高等院校新建的國家重點實驗室、新設立研究學科,以進一步提升本地高等院校科研創新能力。根據2018年10月3日第23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資助批給規章》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的規定,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科技基金)特制定本專項資助計劃。
一、申請實體
本地的高等教育機構。
二、資助方式
無償資助。
三、資助範圍
1. 本計劃的預算金額為1億澳門元,供本地高等教育機構申請購置科研儀器設備。
2. 優先資助新建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以及新設立研究學科而需購置的儀器設備。
四、申請條件
1. 申請實體須具備足夠空間放置儀器設備。
2. 申請實體須承諾配備操作人員,並對放置儀器設備實驗室的水、電、燃氣、通風等進行必要的改造,以保證相關儀器設備的順利使用。
五、申請文件
1. 申請實體的識別資料及有關的證明文件,申請實體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2.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內有列明申請購置的儀器設備優先順序。
六、下載區
內容 |
下載 |
申請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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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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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報告樣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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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報告樣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