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資助
申請期:
正重新制定專利資助計劃,暫停接受申請
計劃簡介
正重新制定專利資助計劃,暫停接受申請
計劃簡介
資助對象
1. 本地大學、學院及其研發中心;
2. 在澳門從事研發的實驗室或實體;
3. 本地的非牟利私人機構;
4. 在澳門註冊從事研發的商業企業及企業家;
5. 在澳門從事研發的人員。
資助方式及期限
1. 申請實體在向專利審批機構提出申請前或在專利審批過程中,可向本基金提出“科技成果專利資助”申請。已成功獲得專利權的項目,不得向本基金提出資助申請。
2. 申請實體必須說明申請資助方式及總額。根據《資助批給規章》第十一條,資助方式可分為無償及有償兩種,而對每一項目的資助為期不超過三年。同時若為有償申請,必須提供償還擔保及說明其償還時間及期數。
3. 對科技成果專利之資助原則為:
3.1 申請實體應先申請中國或本地的專利,而在未取得中國專利前,不批准其他國家/地區之專利資助申請;
3.2 如若考慮申請國際專利,應先申請國際PCT保護;
3.3 澳門地區之發明專利權可於中國內地專利獲批後,申請延伸澳門。
4. 申請資助批給後,申請實體必須根據《資助批給規章》第十三條,遞交申請項目工作報告書。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向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查詢 。
下載區: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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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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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欠稅證明書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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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資助項目最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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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管理⼀般性指引(2024年3⽉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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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項目的商定程序指引(適用於自2023年批給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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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商定程序報告範本(適用於自2023年批給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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