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提升計劃
申請期: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15日
重要提示:申請實體須於截止日前(辦公時間內)將已作簽署之項目計劃書紙本文件及相關附件遞交至本基金。
一、 目的
二、 申請實體
三、 申請金額
四、 資助方式
五、 項目期限
六、 申請方式
七、 評審標準
重要提示:申請實體須於截止日前(辦公時間內)將已作簽署之項目計劃書紙本文件及相關附件遞交至本基金。
一、 目的
為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發展政策的目標,支持年青研究人員從事科技研究,提升初研科技人員進行創新研究的能力,提升本澳科創能力,從而促進科技創新對社會發展的作用和貢獻。
二、 申請實體
1. 受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監督的高等院校;
2.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科技研究開發活動的實驗室或其他實體;
3.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註冊的非牟利私人機構。
三、 申請金額
每個項目的申請金額不超過$500,000.00(伍拾萬澳門元)。
四、 資助方式
無償資助
五、 項目期限
每個項目的資助期限為一年至兩年。
六、 申請方式
七、 評審標準
1. 科技基金根據第64/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資助批給規章》進行審批。
2. 審批尤其考慮以下內容:
1) 申請實體執行項目的能力;
2) 項目的可行性及工作方案;
3) 預算的合理性;
4) 預期研究成效;
5) 項目對提升參與人員科研能力的作用。
2) 項目的可行性及工作方案;
3) 預算的合理性;
4) 預期研究成效;
5) 項目對提升參與人員科研能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