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平台資助計劃——支撑平台類
(2025年度)
申請日期:2025年4月23日至5月23日
重要提示:申請實體須於截止日前(辦公時間內)將已作簽署之項目計劃書紙本文件及相關附件遞交至本基金。
為配合特區政府施政方針,針對本澳科研及產業研發的普遍需求,建設提供共性技術研發或應用服務的支撐平台,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下稱:科技基金)根據《科研平台資助計劃》第三章第二條規定,編制本申報指南,以規範支撐平台類資助的申報工作。
一、管理
- 申請與受理、評審與批准、實施與管理以及結題均按現行《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規章》、《科研平台資助計劃》及本指南進行管理。
- 獲確定立項支持平台的依託單位,需與科技基金簽訂《資助同意書》。
二、資助對象
-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立高等院校。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設立的私立高等院校。
-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設立的非牟利私人實體。
三、資助金額
申請資助金額不超過6,000萬澳門元。
四、申請要求
提供大規模算力服務的支撑平台須滿足以下要求:
- 技術指標
- 提供≥150 PFLOPS(FP16)的算力,支持大規模模型訓練與高吞吐量推理。
- 存儲系統提供≥3PB混合存儲,IOPS≥500,000,順序讀寫速度≥10GB/s。
- 本地計算與存儲網絡帶寬≥200G,使用Infini Band協議,端到端延遲≤1.5μs。
- 平台共用服務指標
- 支持≥50個AI任務同時運行。
- 支持賬戶管理、計費管理、多集群管理。
- 支持在線文件管理。
- 提供7×24小時運維團隊,支持故障響應時間≤1小時。
- 支撐團隊要求
- 智能超算系統經驗
- 團隊須具備不少於 5 年的異構智能超算硬體管理、運營及維護經驗。
- 應具備為產學研專業研究團隊提供技術支援與服務的能力及實際經驗,並能確保系統效能與穩定性。
- 網路與儲存系統經驗
- 團隊需擁有至少 5 年以上高速交換機與異構儲存系統的管理與維運經驗。
- 應具備優化系統效能、提升儲存效率並確保網路穩定性的實務能力。
- 專業與研究經驗
- 團隊應擁有分佈式架構領域的專家,具備深厚的技術知識與實務經驗。
- 團隊成員需具備至少 3 年以上相關研究經驗,並在相關領域有具體成果與貢獻。
- 建設時限要求
- 第一階段:支撑平台須於簽署資助同意書後6個月內,按資助同意書內所訂定的要求,開展平台的共用服務且提供不少於75 PFLOPS(FP16)算力服務。
- 第二階段:支撑平台須於資助批給後9個月內按資助同意書內所訂定的要求,實現平台的全部技術指標及平台共用服務指標,以落實全面開展平台的共用服務。
五、申請的提交
- 申請者須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任一正式語文或英文撰寫申請書。
- 申請者須於截止日或之前將申請卷宗送交科技基金。
六、其他事項
凡本指南未有規定的事宜,適用現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資助制度》、《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章程》、《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規章》、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的《受資助活動或項目查驗指引》、《公共財政資助程序中關聯交易的監察指引》,科技基金的《科研平台資助計劃》、《科研項目的商定程序指引》、科技基金其他相關的資助規則或指引,以及獲批給後所簽署的《資助同意書》等文件。
七、下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