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申請資格
按第23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資助批給規章》第二條規定。
三、 申請金額、年限及規定
1. 每個項目申請金額不超過MOP$500,000.00(伍拾萬澳門元)。
2. 每個項目資助年限不超過壹年。
3. 項目負責人若已承擔本基金兩個在研一般科研項目,出具申請實體聲明同意支持本次研究也可申請。
四、 徵集期
2020年2月10日至20日。
(註:上述期間徵集的項目獲優先審批,其餘時間也接受申請。)
五、 申請方式
1. 已開通申請帳戶者,可登陸
網上資助系統,選擇“一般科研資助(不超過50萬)”類項目填寫申請計劃書,本基金將另行通知補交倘有的紙本文件。
2. 未開通申請帳戶者,可在本基金網站(
http://www.fdct.gov.mo/zh_tw/3.html) 下載“
一般科研資助申請表”,填妥後,發送到電郵地址(saf@fdct.gov.mo),本基金視發送日期為提交日期,並將另行通知補交正本。
3.關於帳號系統和資助系統的具體操作,請參考一般科研資助的有關說明。
六、評審標準
科技基金按第 235/2018 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資助批給規章》進行審批。
七、適用的法例
本通告內沒有載明的事項,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現行法例,尤其是第14/2004號行政法規的《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章程》及第23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並為其組成部分的《資助批給規章》。
如有查詢,歡迎致電63526945/85998193/28788777或發送到電郵地址(saf@fdc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