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 示 摘 錄

按照行政長官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七日之批示:

根據五月十日第14/2004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第二款及按照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繼續徵用土地工務運輸局第一職階首席高級技術員余思在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擔任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職務,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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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於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唐志堅——委員:李鎮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