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14/2004號行政法規核准的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章程第十三條第一至第三款及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委任梁金泉擔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監事會監事,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