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二零零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30,518,888.98(澳門幣叁仟零伍拾壹萬捌仟捌佰捌拾捌元玖角捌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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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二零零七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名稱 金額
 

收入

 
 

資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資本收入  
13-01-00-00 歷年財政年度結餘 30,518,888.98
  總收入 30,518,888.98
 

開支

 
 

經常開支

 
05-00-00-00-00 其他經常開支  
05-04-00-00-00 雜項  
05-04-00-00-90 備用撥款 30,518,888.98
  總開支 30,518,888.98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於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唐志堅——委員:李鎮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