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演講廳及展覽廳除作自行使用外,並可提供科研機構、科技團體、教育團體、政府部門或商業機構舉辦合符本基金宗旨之活動。
演講廳:設有80個座位及三種語言同步翻譯器材設備,可舉辦合符本基金宗旨的各項科研會議、研討會、討論會、演講、辯論會、專題講座、典禮、教育活動及招待會等活動。
電話: 2878-8777 / 2878-8778 / 2878-8779 圖文傳真: 2878-8775 / 2878-8776 電郵: sadf@fdct.gov.mo 網址: http://www.fdct.gov.mo/
1. 科研機構 2. 科技團體 3. 教育團體 4. 政府部門或商業機構
1. 非政府部門且屬首次申請者,須遞交之可證明機構性質或已在澳門政府註冊之相關證明文件。
2. 倘有需要,租/借實體須按本基金要求補交文件。
1. 辦公時間內出租/借場地費用︰ (a) 政府機構、科研機構、科技團體及教育團體租/借費用全免; (b) 商業機構則每小時澳門幣500元,其屬綵排、占用時亦同。
2. 非辦公時間內出租/借場地費用︰ (a) 政府機構、科研機構、科技團體及教育團體租/借收費每小時澳門幣500元,但屬綵排、占用之收費則為每小時澳門幣250元; (b) 商業機構則每小時澳門幣1000元,其屬綵排、占用時亦同。
1. 如需繳付費用,應自許可申請通知書指定之日期前,携同通知書並連同抬頭為“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劃線支票親臨本基金繳付場地費用,或以轉帳方式,把相關款額存放在本基金戶口(銀行“大西洋銀行”,帳戶號碼9003817226 ),然後,再將相關單據送交或傳真致本基金即可。如取消租用,本基金可安排退款。
2. 如未能如期繳費者,本基金有權將場地出租/借予其他機構,無須作任何解釋。
演講廳/展覽廳場地租借申請表 設備借用簽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