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設施,歡迎科研機構、科技團體、教育團體、政府部門或商業機構租借,以舉辦合符本基金宗旨之各項活動。租/借手續請參閱 "場地申請須知"。

  演講廳
       
演講廳內設有80個座位及三種語言同步翻譯器材設備,澳門機構團體可在此舉辦合符本基金宗旨的各項科研會議、研討會、討論會、演講、辯論會、專題講座、典禮、教育活動及招待會等活動。

  展覽廳
       
展覽廳,總面積為148平方米,除為本澳科研機構、團體或個人的科研成果或科研產品提供展示場地外,再配合現代化的視聽設備,也可作會議、研討會等活動。


  資料下載
場地申請須知 下載 [110KB]
場地使用規則 下載 [70KB]
演講廳/展覽廳場地租借申請表 下載 [173KB]
借用設備簽收表 下載 [7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