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技術獎
 

為了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和組織,國務院設立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5個獎項。科技部負責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其轄下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根據國家科技部於2003年公佈的《關於受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規定》第五條“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指定機構負責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日常事務”。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2008年3月12日作出批示,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日常事務機構。日後,澳門特區有關國家科學技術獎5個獎項的日常事務將由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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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科學研究獎勵方案第二輪諮詢
 

《科學技術綱要法》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勵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中做出重要貢獻的機構和人員”,特區政府在2008年度施政方針中亦提出了研究設立科技獎勵。因此,科技基金在今年第一季度已經初步制訂了澳門科研獎勵方案,並在今年5月起進行了為期一個半月的諮詢。經過深入研究所收集到的意見,並在本基金行政委員會和項目顧問委員會多次討論,我們對原來的方案做了修改,完善了方案的內容。在新版本中,擬設置的科技獎勵,包括︰

  • 科技發明獎;
  • 優秀科研獎;
  • 研究生科技研發獎。
方案現正進行公開諮詢,諮詢期至2008年11月30日止,歡迎對本方案諮詢稿提供寶貴意見,閣下的意見可透過來函、傳真或電郵至本基金

資料下載:

澳門科學研究獎勵方案(第二輪諮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