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和組織,國務院設立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5個獎項。科技部負責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其轄下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根據國家科技部於2003年公佈的《關於受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規定》第五條“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指定機構負責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日常事務”。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2008年3月12日作出批示,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日常事務機構。日後,澳門特區有關國家科學技術獎5個獎項的日常事務將由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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