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第二次项目资助申请
资助金额不超过澳门币500,000.00元 :全年接受 资助金额超过澳门币500,000.00元 :由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7月2日止 (下期申请将于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11月5日进行)
资助申请是按第273/2004号行政长官批示之《资助批给规章》进行。根据《资助批给规章》第五条,申请资助金额分超过澳门币伍拾万元及不超过澳门币伍拾万元之申请。不超过澳门币伍拾万元之申请可随时提出,超过澳门币伍拾万元之申请将每年三次公开接受申请。
学校科普资助计划章程是根据《科学技术纲要法》第四条第八款、第七条第三款及《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章程》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目的为鼓励学校开展更多科普活动和科普教育,吸引更多学生参与,从而更好地启发他们的创新思维、激发他们对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爱科学、学科学和用科学”的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
根据《科学技术纲要法》第四条第八款、第七条第三款及《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章程》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制定本章程。目的是鼓励社团/机构开展更多科普活动和科普教育,吸引更多社团/机构参与,从而更好地启发他们的创新思维、激发他们对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爱科学、学科学和用科学”的精神,全面提高会员的科学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