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设施,欢迎科研机构、科技团体、教育团体、政府部门或商业机构租借,以举办合符本基金宗旨之各项活动。租/借手续请参阅"场地申请须知"。

  演讲厅
       
演讲厅内设有80个座位及三种语言同步翻译器材设备,澳门机构团体可在此举办合符本基金宗旨的各项科研会议、研讨会、讨论会、演讲、辩论会、专题讲座、典礼、教育活动及招待会等活动。

  展览厅
       
展览厅,总面积为148平方米 ,除为本澳科研机构、团体或个人的科研成果或科研产品提供展示场地外,再配合现代化的视听设备,也可作会议、研讨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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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申请须知 下载 [110KB]
场地使用规则 下载 [70KB]
演讲厅/展览厅场地租借申请表 下载 [173KB]
借用设备签收表 下载 [72KB]